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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

契子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如果你问一个刚出生的小孩他前生的事,他会告诉你。
我就问过一个小孩。
他的回答是:“我的前生就是你。”


一  寻找


房子里没人。我是从窗子进去的——其实没有必要一定从窗子进去,只是我习惯了。
房间里还在开着空调,我关了它。气温的冷暖对我已没关系了,我只是厌烦它的声音。只有看到大雪或者烈日下晒得发出白光的耀眼的树叶才会隐约让我想起人间的炎凉,可是这一切都无所谓了,我永远都是舒适的。
我在房间里。开始想象自己是坐着,坐在沙发上,那种劳累了一天之后突然放松的痛快,现在再也感受不到了。
房间布置的很舒适。看得出它的主人颇下了一番工夫,我从各处感受着这种舒适——要是能确确实实地感受就好了。镜子里再也看不到了我的脸,我的脸正在郊外的一块长满青草的土地下腐烂呢。有时,我还会回去呆一会,但我的确不太喜欢那个地方,我更喜欢回到有人的地方。
习惯的力量真是太大了,我本可以穿过楼板直接到楼下,但我还是从房门出去,通过走廊和楼梯,我看到了一个客厅,很大的一面玻璃墙把院子里绿树成荫的景色引入室内,一个年轻的母亲正和她的孩子在草地上嬉戏。我看着他们。从正面,从背面,在树顶俯瞰,在草地之中仰望。我想,我肯定是微笑了。
我又上了楼,走的时候重新打开了空调,我不想惊扰任何人。
我来到了大路上,车来人往。我在人群中穿行,车尾的废气和我一起飘荡,它们真是讨厌的同行者。我转进一条小巷,垃圾桶边的几只猫看着我弓起脊背惊叫着,但并没有散去,我有那么一瞬想停留下来和他们盘亘一番,——我太久没有与活物交流了,但我还是离去了——我要寻找我的前生,我必须找到它。

在墙壁中穿行是如此简单,我从一栋楼宇穿行到另一栋楼宇,从一条街道穿行到另一条街道,我早已忘却初为鬼魂时的那种新奇感,现在我多的是焦躁与厌烦的感觉。
我必须寻找到我的前生。在经历了初为鬼魂的恐惧、悲伤、惶惑、新奇之后,我知道了我需要做出的选择:重入轮回,再生为人还是安心为鬼,游荡于世间,及至最终灰飞烟灭?
我的此生我已经知道了,我不知道的是这样的一生值不值得再来一次,我需要知道我的前生、前生的前生,我要知道的越多越好,那样,我的判断和选择就会越发的审慎和正确。
可是时间已经不多了,再入轮回是有时间限制的,过了那一天,我将绝对无法再生为人,只能最终飘散。

太阳从这个水泥森林中落下去了,继之而起的是闪烁的霓虹灯。夜是惬意的。
月亮升起来了,城市的夜是没有星空的,我于是也有了一种欲望,想要升腾,离开这红尘十丈,高踞于这在霓虹闪烁中来去的芸芸众生之上,我想贴近我的星空,在空中无欲无求的漂浮。
我在这城市之上漂浮,星光和灯光同样的刺穿我,给我一种不真实的类似痛苦的感觉,我享受于这种感觉,我太需要“感觉”这种东西了。

离城市的繁华中心不远处是一个历史博物馆,我以前常在里面消磨一个又一个漫长无聊的日子,但死后从没去过,我起了一种别样的好奇心:以我现在的眼光看它,会是什么样子呢?

博物馆的墙壁并不如我预想的那么厚重,我穿进去的时候几乎趔趄了一下,当然我现在不会真的趔趄了,但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
博物馆里的景象令我大吃一惊,我死后虽然偶然也会在城市里遇见几个我的同类,但总数还是稀少的,且多半是如我一般死去不久,还在犹疑着是否再世为人的魂灵,质地浓郁而色泽清浅,互相穿过时总觉得有些滞重。而在博物馆里的魂灵不仅多如墓地,而且绝大多数都已变的十分稀薄,色泽暗淡,有几个已经变成了深紫甚至黑色,毫无疑问他们早已放弃再世为人的想法,只是依附着一些生前使用的物件勉强维持,他们离湮灭的日子不远了。
我在魂灵中穿行,这些魂灵多半是沉默的,在一件宽大的官服中,我看见一个苍老黝黑的魂灵把自己塞在里面,作出十分威严的样子,只可惜那官服实在已太过破败,不过和他稀薄的灵魂倒是很相配。再过去几步,是一个巨大的青铜尊,一个灵魂——比上一个更稀薄,可色泽似乎浅一些——在尊的内外游走,似乎试图在尊中再吸出那么一丝一毫的酒气。
我在馆内漫无目的的穿行,经过一件件器物,不少器物上都依附着灵魂,有的还不止一个。有一个灵魂把自己的容貌显现在一面班驳的铜镜上,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子,还有一个灵魂盘踞在一堆竹简之上,发出浓郁的忧伤气息——竹简上依稀可辨的几个字:“……路远莫致……慰相思……琅……幸勿相忘……”

有一把青铜剑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是一把时代相当久远的重剑,比一般的剑都要阔一些,厚一些,剑柄粗长而剑格很短,没有灵魂附在上面。
我进入摆放剑的玻璃柜,展品说明牌上的说明十分简单:青铜剑,汉代,出土地点:罗布泊。
罗布泊。

我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似乎和我的某个前生有什么关系。我看着剑。剑是没有生命的,可是这柄剑我分明十分熟悉……
我附了上去。

有那么一瞬间我不知自己身处何方,那是一种混杂着光和热的眩晕,阴暗的博物馆消失了,强烈的阳光从头顶直射下来——我又有头和身体了——剑就在我腰间,剑柄被我握在手里,我的手——一只粗大的、经脉纠结的手解释了剑的粗大。
我站在一列城堞之后,城外是便是大漠,一条河流静静的在城墙与大漠之间蜿蜒,透过河边的胡杨林,可以看到远处的沙冈后有军旗在招展。
我不假思索的说出了这条河的名字——令我大吃一惊的名字:孔雀河。

孔雀河!
我在楼兰!
我的这一个前生竟然是楼兰人!

一个美妙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叫出了我的名字:“桑归!”


二 楼兰新娘


楼兰太小了,小的完全无法和它的声名还有它在西域通道上的地位相对应。

楼兰的小,不仅仅指它的规模——仅从城市的意义来讲,楼兰倒不能算是一个小城,但是作为一个国家,它就未免名不符实。它的疆域仅止于楼兰城和城周围、孔雀河畔的不大的土地,它的城池也还算坚固,但是却没有一支相应的庞大精良的军队——它的人民,就是它的军队。它有它的国王和宫廷,但是却没有文武百官,有的只是一群谋士和武士组成的国王的侍卫集团。

桑归就是这武士当中的一个。

没人知道桑归的父母是谁,
半瓶酸醋讲天下,一肚牢骚骂世人
泼皮书生大金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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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新娘?发完呀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霞无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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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东西我自己都差点忘记了,后来有所改动,提纲还烂在电脑的不知道那个文件夹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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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牙继续完成,哈
遇花弄花,见柳戏柳
面带猪相,心中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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