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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去的乡村》--童年(三)

《远去的乡村》--童年(三)

良在童年时期,虽然没有受到人为的早期教育,但是来自大自然的日荣月华、风雨雷电、红花绿树、禽鸟虫鱼,所给予良认识自然、体悟自然的知识,真不知要比来自课堂上的书本教育好上多少倍。在与自然亲近中,在融入自然怀抱的嬉戏中,使良愉悦心灵的同时,增长了丰富庞杂的知识。这种自然物种给予一个乡村儿童的智慧启迪和心灵塑造,可以说使他受益终生。
生活在平原乡村里的孩子,虽说没有得到人为设计的早期教育,但是,乡下人的那样一种氛围,所给予一个初谙世界的儿童的熏陶,便是良所获得教育的另一个方面。经了日月沉浮的累积和寒暑交替的沉淀,于潜移默化中,便奠定了良的人生品格基础和性情基调。
良在童年时,与乡村父老的直接相处中,往往对现实的生活种种并不敏感,而是对他们所讲述的故事百听不厌。在良的父老乡亲中,白发苍苍的祖辈,正当壮年的父辈,几乎人人都有讲不完的人生阅历、世事沧桑、悲哀情仇、行侠仗义、英武忠烈、才子佳人、鬼怪狐妖等等的长篇小段的故事。讲故事的场所是没有固定的,或者在夏夜纳凉时的大树下,或者在秋高气爽时看守瓜园的草棚前,或者在冷风吹雪时的柴火堆旁边。老人们娓娓道来的故事,扯着良的一颗童心,飞驰天南海北,阅历古往今来,感受爱恨情仇,把良带到了一个个生动而忘情的世界。
记得是个仲夏之夜,割下的新麦刚打头一场,生产队的麦场上,到处堆满了小山包一样的麦秸垛。天气晴好,银河长横,繁星点点,露水初下,麦秸杆有点儿潮湿。吃过晚饭,大人孩子都喜欢扛了苇席、毯子,或者只是拿了一条布单,聚集到麦场里睡觉。说是为了看场,实际上大都是为了凑热闹。再说,麦场上开阔,能够吹来夏夜里一阵阵的凉风,既不像村里那样闷热,也没有蚊子叮咬。那一夜良去得早,麦场上还没来一个人。良在麦秸垛旁扒下麦草,摊开一个地铺,把布单放上面,就到场外东边的坟地小解。由于夜夜都有很多大人小孩到麦场上睡,对于场外的几堆土坟,平日里良并不怎么惊惧,只是看作土堆一般。突然,良看见从坟旮旯里跑出来几只通体纯白、红眼的家兔子,他还以为是谁家养的从圈里跑出来了呢。良上前去撵,可是,他一撵,原来只有几只,一会儿变成了一大片,多少只已是数不清了。这时候,良也没害怕,还是接着撵,他总想捉到一只。撵着撵着,听到麦场里有人说话的声音,良知道已经有看场的人来了,就喊人来共同捉兔子。良一喊,一群纯白红眼的家兔子窜到坟地里不见了。良回到麦场上,见来人是木叔和几个小伙伴,他就把刚才发现并追赶家兔的事说了。木叔先是不吱声,过了一会儿,对良说:“往后再遇上,可别再撵了。”良问:“咋了?”木叔说:“那是地气,碰上要伤人的。”这时,良才害怕。接着,木叔又给孩子们讲了碰见“鬼火”“黑虎桩子”“鬼打墙”“吃芝麻盐”等等的鬼怪故事,吓得良一夜再不敢起来尿泡。其余的鬼怪事,良从没有遇到过,纯白红眼的家兔子,他是的的确确亲眼所见,且只见那一次。究竟是何原因,至今于良来说,仍是谜团。但就是这仅有的一次经历,加之常常听来的故事,使良一生中确信,人所能够感知的现实世界之外,肯定还有一个不为人所感知的世界,那里的一切,都在冥冥之中注视着人们。所以,凡事要知天眼在上,神灵在侧。
冬天,家里的被子单薄,为了抵御漫长冬夜的寒冷,良常常扛了一条薄被,去拱生产队草屋的麦秸窝。草屋与一排牛屋同脊隔墙相连,是一个大单间。铡碎的喂牛的麦秸堆了半屋子高。生产队轮流值班看守牛屋的劳力,都睡在这间草屋里。当然,更多的是并不该值夜的劳力和几个毛头小子。一间草屋里,哪一夜都会来十多个人。爬上松松软软的草秸堆,用手分扒开麦草,和衣而卧,将薄被搭在身上,而后用麦草一埋,乡下人称这样睡觉为“拱麦秸窝”,真是又舒坦,又暖和。更快意的是,孩子们聚一起热闹,还能听大人讲故事。在拱麦秸窝的冬夜里,听着屋外寒风呼号的声音,躺在温暖松软的草窝里,嗅着麦秸草的气息,感受着麦秸草扎刺皮肤的痒痒快意,品味着乡亲讲述的一个个动人的故事,那真是乡下孩子终生不能忘怀的快乐又生动的课堂。在那草屋,良听过的故事不记其数。但永亮伯父不止一次讲述的关于良的世家的故事,使良铭记终生。良的祖上很富有,太祖父掌家时,地有四顷,骡马成圈,家里顾有大领二鞭的长短工。太祖父在房子、地土、牲口方面极讲究,房子是村中唯一的青砖白灰兽脊的瓦房院,地土是沙河两岸号称麦囤的青沙良和土,牲口呢,个个膘肥毛亮不用说,尤其是那出门露面走亲戚、赶庙会、上县城拉轿车子的骡马,不仅要个头大小匀称,毛色还要相同。更别致的时候,那骡马的额头要是白的,几匹都是白额头的。但是太祖父于生活上,却很吝啬。那么富有的家产,却从没有吃过一块白面的馍饭,常年里都是吃杂面裹一层薄薄的麦面的包皮子花卷。家中割一刀猪肉打牙祭,一年里也没有几次,只是在抢收抢种的麦忙季节,或者端午、中秋和年关,才会改善一下生活。用太祖父的话说:“梨糕糖是熬出来的,钱财是省出来的,日子是过出来的。”家里人如果是背着老人家包顿饺子,还要等老人家外出的时候,一家人在家里吃饺子,单独派个人在院门外看着。如果老人家外出回来了,就在大门外撒上一把黄豆,老人家发现撒在地上的豆子,必然要蹲下来一粒一粒捡起。等老人家把黄豆子捡完了,家里也该收拾好了。老人家进了屋,晚辈给他捧上一碗两碗饺子,说是给他单独包的。老人家会批评说:“往后不许这样,不年不节的,吃啥饺子。有馍有饭的就中了。”晚辈们只笑不语。良的太祖父掌家时,三个儿子都还小,不能应事。因此,时常受到南园的一帮泼皮人家的欺辱和盗窃,长在地里的小麦、高粱、豆子,常常被偷去不说,即使犁地下晌的牲口和耕套,卸在院门外,稍不留神,牲口会被牵了去,耕套也会被拉了去。有一年,就被姓赵的大马仔,从黄河北勾来的土匪给抢劫了,土匪审问太祖父家中的银元财宝,用棍子打断了老人家一条腿,把老人家都审糊涂了,问他银元藏在哪里,老人家说:“藏在堂屋南山锡壶里。”土匪终于没有问出银元财宝的下落,只好牵去两匹骡马三头牛。老人家从此落下了腿疾,走路一瘸一拐的,人送外号“蔡蚂虾”。虾是“瞎”的谐音。说人“瞎”,在豫东方言里,就是说这个人不光棍、受气。村人常说,别看他“瞎”,但“瞎”人有“瞎”福,有一年麦收,杨树林前那块十八亩麦,收割时让人抢得只拉了几车箱,可是上了场,硬是打下了十口袋麦,真是神了。良的曾祖父是家中的长子,等良的曾祖父长到十一岁时,就开始顶门立户的应事了。良的曾祖父为了抵御外人的欺辱,保护四顷多地的家产,十一岁时让大领赶上马拉的轿车子,去闯百里之外的归德府,请来捕班的人来看守庄园。就是在一次次去闯归德府城中,他有三次非凡的经历。第一次是逛布庄,在柜上看一块布料,讲好了尺价,但等到要买时,店伙计欺他才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就偷偷的调了包,将布料给调换了。要说不买,是不行的;要说换了,也不行的,要知道那是在归德府城的布庄,不是在赶乡村的小镇集市。于是,良的曾祖父灵机一动,说:“就给我撕一寸吧。”店伙计说:“为啥只买一寸布?”曾祖说:“缝一顶帽子,只缺两条帽飘带。”店伙计说:“你是还高了价钱吧?”曾祖说:“价钱高低不说,我买一寸就是了。”店掌柜在一旁看在眼里,知道这个气度不凡的少年来历不同一般,于是,上前陪着笑脸说:“少爷还请到别的店上看看吧,一寸布我不卖。”非常礼貌地送曾祖父出了布庄。第二次是曾祖父在归德府认下一门干亲。曾祖父初闯归德府时,十一岁的少年在高楼低厦、车水马龙的府城里举目无亲,他便日日去到一家茶馆里喝茶,向茶店打听城里的门前过道。当然,银钱也是要花费一些的。茶房看这十来岁的少年穿戴不俗、跟着家丁、使钱大手,便指点说,那个天天来喝茶的白胡子老头,就是县太爷的父亲,如果能够攀上他,啥官司还不能打赢?十一岁的曾祖父,便不亢不卑的上前施礼,喝茶攀谈,叫来好茶点心果子伺候。开始只说来城闲逛喝茶,不急讲明来意。日子一久,相聚品茶多了,一老一少无话不谈。那老者很是喜欢这个眉清目秀、谈吐文雅、识书达理的少年,又得知曾祖父出身大户人家,就主动提出结下干亲,认这十一岁少年作义子。结下了这门干亲后,第三次的不同凡响,就是很轻松的了。那就是把勾结土匪抢劫自家的赵氏兄弟几个,都送进了归德府的大牢里,再也没能出来。十一岁的少年,办下了这样威震一方极有气魄的大事,不仅出了一口恶气,惩治了歹人,而且,自此家里再不受气。到良的祖父分家另立门户时,家里尚有百亩田产。但良的祖父倾心于经商,为人又豪情厚道,常常被人骗了。亳州城里磨卖面,两年里赔了五十亩好地;一趟蒙城县赎大枣,又赔十八亩地。及到解放前夕,祖父不仅把祖上的田产、房屋、宅基卖光卖净,连打麦场上的石磙、耢车都卖了,可说是地无一垅,房无一间,片瓦不存,一家老少借住在破庙里,讨饭为生,祖上那么大的基业,传到祖父这一代,三五年的功夫,落败到如此穷困潦倒的地步,十里八村的人家都为之惋惜。解放后土改时,良家被划为贫农成份。永亮大伯说:“也幸亏你爷爷把家产都卖光了,要不然,划上地主成份,你还不跟着受吗?”是啊,如果祖上留下了家产,在解放后很长一段时期里,那不是福财,一定是为下边几代人留下了祸根。祖父当年并非是有先见之明,这一切都应归结于祖上的阴德,是祖父用短暂的受苦和冒着败家的诽名,为子孙留下了以后平和安宁的岁月。在良的百年的世家故事中,使良认识了他的上祖前辈,使良悟出人生哲理,使良学会应对沧桑世变,也使良陡增荣耀和自豪,心子上不知不觉长出一些顶天立地闯世界的志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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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传奇的人生,精彩的故事!期待续篇![怎么没见《童年(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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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楼主把你所写的归纳为一体,你以后在写后面一部分就可以在回复本帖后面继续发表,这样可以供读者阅读.谢谢你对文艺版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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